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10.24招标公告 > 龙海市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龙海市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龙海市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龙海市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自来水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4
截止日期:2019.11.15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CCG[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关键词: 自来水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海市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海市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海市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CCG[GK]20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海市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账号:161040102200013231

特别提示

(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以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至上述账户(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效证明);

(2)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工作日(即2019年1114)17:00之前汇到上述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以私人账户或非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工期

1

1-1

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配套设施

1批

2200000

40000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注: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原泵房基础设施拆除、重建等费用、制定(修改)供水设备技术方案(含二次供水管网系统)费用、产品原材料费用、生产费用、运输费、装卸费、采保、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利润、管理、税费、质量保证期内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检验检测费、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和后期技术软件升级所涉及费用等所有发生的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无行贿犯罪声明

投标人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保证金

提供有效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资质证明

投标人应是成套二次供水设备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许可证明

投标人应提供省级或省级授权部门出具的无负压(叠压)给水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和省级或省级授权部门出具的变频调速给水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