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4 |
---|---|
招标代理: |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中敖镇****年“四好农村路”工程(洪溪村向洪路)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区交通局以渝足交建审〔****〕**号文件批准, 项目业主为*****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委补助资金、区财政资 |
关键词: | 路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中敖镇2019年“四好农村路”工程(洪溪村向洪路)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9〕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以渝足交建审〔2019〕71号文件批准, 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委补助资金、区财政资金、业主及群众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中敖镇2019年“四好农村路”工程(洪溪村向洪路)
2.2 建设地点:大足区中敖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7.282公里,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米,工程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方案明细表、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7 本次招标划分为1 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是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否则,根据《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18〕100号)第23条规定,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