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斗玉乡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2019100008)
一、本招标项目经隆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由隆发改发[2019]1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 54223119092401167,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限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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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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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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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斗玉乡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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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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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斗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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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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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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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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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斗玉村黑木耳种植基地管理用房53.28平方米,种植大棚1821.83平方米,晾晒棚362.1平方米,料场150平方米,养菌房75平方米及围墙、硬化等附属工程。新建加麦村黑木耳种植基地管理用房53.28平方米,种植大棚一1540.89平方米,种植大棚二307.75平方米,晾晒棚113.1平方米,料场150平方米,养菌房75平方米及围墙、围栏、硬化等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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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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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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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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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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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新建斗玉村黑木耳种植基地管理用房53.28平方米,种植大棚1821.83平方米,晾晒棚362.1平方米,料场150平方米,养菌房75平方米及围墙、硬化等附属工程。新建加麦村黑木耳种植基地管理用房53.28平方米,种植大棚一1540.89平方米,种植大棚二307.75平方米,晾晒棚113.1平方米,料场150平方米,养菌房75平方米及围墙、围栏、硬化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工程发包价:5447500.00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壹拾万元(按藏建招〔2018〕195号《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执行)。
四、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单项备案)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0 时 00 分在有关公证、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它要求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子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巴桑旺堆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北京西路顺通小区7栋4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 系 电 话:***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