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4 |
---|---|
截止日期: | 2019.11.14 |
招标代理: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盘锦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受**省烟草公司***公司的委托,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联合工房、设备用房、门卫房)安全验收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该项目服务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联合工房、设备用房、门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的委托,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联合工房、设备用房、门卫房)安全验收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该项目服务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联合工房、设备用房、门卫房)安全验收评价
2、招标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盘锦市305国道以西、丹锡高速公路盘锦市南站口以北地块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范围:中标后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和提交安全评价评价报告,以及为满足安全评价要求而需开展的所有科学试验、专题研究及专家论证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计划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提供评价所需基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每天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要求: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704)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13时00分
2、地点: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5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邮 编:110014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 号:2105013943010000001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ghzb_g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