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dtjj201905 |
---|---|
加入日期: | 2019.10.24 |
地 区: | 大同市 |
内 容: | *****局交通警察支队顶空气相色谱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局交通警察支队就采购顶空气相色谱仪项目的设备拟采购进口产品满足使用需求,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 |
关键词: | 气相色谱仪 色谱仪 |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顶空气相色谱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采购顶空气相色谱仪项目的设备拟采购进口产品满足使用需求,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采购单位: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30001
顶空气相色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交警支队所需检测仪器等设备 |
|||||
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 |
顶空气相色谱仪120万元 |
|||||
项目组织单位 |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项目使用单位 |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申请 理由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男 |
高级工程师 |
电子技术 |
政府办公厅 |
13903523891 |
|
李军 |
男 |
高级工程师 |
电子技术 |
市报警公司 |
13903523816 |
|
郝云 |
男 |
高工 |
电子技术 |
信息中心 |
18636206681 |
|
郭勇 |
男 |
工程师 |
电子技术 |
市水务局 |
13835218178 |
|
靳胜标 |
男 |
律师 |
法律 |
北岳律师事务所 |
15635215100 |
|
拟采购采购进口产品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公安机关办理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程序规定》中对送检的血样出具报告时间由“3日内出具报告”缩短为“6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除外”的要求。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工作由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具备资质的其他检验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是依法惩处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工作,按照省厅部署要求,购置顶空气色相谱仪等设备。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孙成魁:国产产品适应环境无法达到95%湿度环境要求,使用进口产品可以在95%的湿度环境下工作,零数漂移小,灵敏度高,分辨率高,稳定度高,无需进行反复修正参数,建议采购进口设备以保证执法的权威性。 李军:认为进口产品技术性能稳定,使用方便,数据准确,比国内产品更能满足工作要求,更适应当地工作环境及气候影响少,根据省厅技术参数要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郝云: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口产品技术指标全部满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郭勇:国内产品无法满足精度要求,由于产品使用的特殊性,建议使用能达到参数要求的进口产品。 靳胜标:拟采购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口采购的设备设备,且相关设备采购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设备采购未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 |
|||||
其他事项 |
|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