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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生态环境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6201900036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24 17:24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生态环境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美姑县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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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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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包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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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资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9、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10、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7、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如为零申报的须提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零申报报表)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8、提供投标人2017年或2018年任意一年经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鲜章);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2、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加盖投标人鲜章) 1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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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0-3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报名供应商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1-05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1-05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1-05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3200.00元。 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 3、收款单位: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郊支行。帐款帐号: 51050187513600000396。交款截止时间: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4、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注:不满足以上1.2.3.4.5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 |
预算金额(元) |
168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噪音污染治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N772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本项目预算价168000.00元,最高限价168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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