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大楼监控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335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DHCG2019-Z009-H008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3)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包头”网(WWW.ZX0472.COM)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小组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邮箱等信息。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23日 14: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14:3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3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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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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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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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财政局4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财政局4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政府大楼5楼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维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438815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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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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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刘庭禄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933963 |
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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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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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1509634 |
货物 |
项 |
1.0 |
监控及门禁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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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