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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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贵州省 |
关键词: | 服装 |
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服装采购
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 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服装采购
2、项目编号: HSXQ-采-2019016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5日
4、采购预算: 358048.00元
5、最高限价:358048.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从江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
7、采购主要内容:服装采购
8、采购时间:2019年10月
9、采购单位名称: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和顺鑫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3、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主要内容:服装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为列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器材销售。
(5)法定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提供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保存)
商务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包装、运输、装卸、人工、验收、税收等全部费用。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报价应包含:产品总价和分项报价,并对质保期满后的维护计划及费用作出书面说明。
2、付款方式:1年内付清(具体合同双方自行商议)。
3、交货地点:(从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5、验收要求:货物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1 投标人的检验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用户进行验收。交货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2货物送达完毕后,采购人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3 投标人和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6、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经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7、售后服务
7.1 所有产品质保期为一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免费保修(人为损坏和自然因素除外),质保期满后,产品出现损坏需维修的,供应商只能收取配件费用。
7.2 供应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提供24小时全年无休售后服务。
评标办法:
1、本次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即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候选人、次低为第二候选人、再次为第三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