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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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4 |
地 区: | 福建省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永东霖[2019]152号
2.工程规模:控制价45.9587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说明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6.质量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且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
6. 投标保证金为 捌仟 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递交给招标单位代表。
7. 本次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年 10 月 28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4日15时00分,地点为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9年10月24日08时30分至 2019年10月 28日17时00分止 |
招标代理机构处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9年 10 月 29 日12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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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答疑纪要 |
2019年 10 月 29 日08时00分至 2019年 10 月 25 日17时3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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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9年 11月4日14时30分至 15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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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
2019年11月4 日15时00分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 地址:***
邮编:362600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 18065356699 查询电话:***
联系人: 苏荣德 联系人***
2019年 10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