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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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港头镇占阳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融政办【****】**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港头镇占阳村民委员会,主管监督部门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镇村自筹。根据融政综【****】***号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 |
关键词: | 政府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港头镇占阳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融政办【2019】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港头镇占阳村民委员会,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镇村自筹。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港头镇占阳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360.40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新建河道护坡、埋石砼挡墙、人行便桥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3024676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2661714元;
2.5.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6.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7.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19年10月24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港头镇占阳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15880197125,联系人***
监督单位:福清市水利局
地址:***
电话:***
港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