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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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规划 |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01141627756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
1 |
项 |
80 |
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能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其编制有助于及时发现国土空间及其治理问题,更好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根据2019年4 月10 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召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先行先试工作部署会的有关要求,我省作为先行先试省份,提出 “首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先行启动市县应立即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完成评估数据汇总报省工作任务”。同时,为确保2020年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作为前置性专题的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必须提前完成,因此项目具备紧迫性。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承担了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体系研究及全域全类国土空间管制等重大课题,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应包括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方面的内容,并且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时具备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方面资质,承担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因此由其承担《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项目的编制,能有效保障规划衔接,有利于缩短编制周期。因此,我局拟就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刘益曦 |
副教授 |
市农科院 |
金时明 |
高级规划师 |
正立建设集团 |
杨介榜 |
正高 |
市规划信息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项目必要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有关要求,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其编制有助于及时发现国土空间及其治理问题,更好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因此开展实施评估工作是有必要的。
2、项目紧迫性。根据2019年4 月10 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召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先行先试工作部署会的有关要求,我省作为先行先试省份,提出 “首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先行启动市县应立即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完成评估数据汇总报省工作任务”。同时,为确保2020年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作为前置性专题的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必须提前完成,因此项目具备紧迫性。
3、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性。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承担了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体系研究及全域全类国土空间管制等重大课题,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应包括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方面的内容,并且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时具备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方面资质,承担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因此由其承担《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项目的编制,能有效保障规划衔接,有利于缩短编制周期。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是合适的。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督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