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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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4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山村后仁自然村至大中寺道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惠安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约5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造价约57万元 ,混凝土路面硬化、停车场路面硬化等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造价约57万元 ,混凝土路面硬化、停车场路面硬化等 ,属于小型市政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35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22 日至2019年 10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惠安县五洲建材城3#A3315室三楼)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光盘),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购买招标资料不必提交任何证明,实行不记名法。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
4.2.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招标代理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本工程 不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民委员会公告栏 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后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招标代理处(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随带一份纸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5-87897103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5392262800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