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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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YL******** 关于**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月电炉锌粉竞价采购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生产所需电炉锌粉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诚邀广大有**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 |
YL19102287 | |||||||
关于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11月电炉锌粉竞价采购的公告 | |||||||
尊敬的客户: |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生产所需电炉锌粉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 竞价标的: | |||||||
需求单位 | 标的名称 | 品 质 | 数量(t) | 信誉保证金交纳标准 | |||
电炉锌粉 | 金属锌≧85.0% Cl≤0.3% 细度(筛下部分)≥90.0%(过80目标准筛) | 120 | 20万元整 | ||||
1、本次电炉锌粉采购按照以下模式作价:电炉锌粉含金属Zn=85%,每吨单价(净重吨)=基准价×计价系数( ),基准价为到货所在计价周期2019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期间上海有色网发布的1#锌平均价。客户对计价系数进行报价(客户报价时,只需填写数字,无需加“百分号”,如计价系数为90%,则只需填写90即可)。 2、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5日前交货。 3、交货地点:客户送货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二冶炼厂仓库交货。 4、参与报价的客户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在报价结束之前,若客户报价错误,可多次进行报价修改,系统自动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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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炉锌粉品质要求 | |||||||
指标名称 | 金属Zn | 粒度 | Cl | Pb | Cd | Fe | |
指标要求 | ≥85% | -80目≥90% | ≤0.3% | 不考核,但要分析化验结果 | 不考核,但要分析化验结果 | 不考核,但要分析化验结果 | |
电炉锌粉 | 含Zn品位增、减度价格 | ||||||
含Zn品位 | 价格 | 备注 | |||||
金属Zn>85% | 品位每增加1%,单价增加50元/吨。 | 含Zn 增、减度取实际品位分段累计计算。 | |||||
80%≤金属Zn<85% | 品位每下降1%,单价扣减100元/吨。 | ||||||
金属Zn<80% | 按照不合格品处理;同时以金属锌为85%基准价,品位每下降0.1%,单价扣减基准价的1.8%。 | ||||||
电炉锌粉 | 扣杂元素及杂质超标扣价 | ||||||
杂质元素 | 扣减范围(%) | 扣减金额(元/金属吨) | |||||
Cl | Cl>0.3% | 品位每增加0.1%,单价扣减30元/吨。 | |||||
细度 | 细度<90% | 细度每下降1%,单价扣减100元/吨。(用80目标准筛测定) |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1、以需方的检斤、化验数据(若仲裁以仲裁确定后结果)为结算依据,按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加权计算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 |||||||
2、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70%的货款,同时供方根据需方付款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合同执行),结算完毕后票款结清。 | |||||||
三、报价方式及报价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电子销售平台直接报价。 | |||||||
1、报价操作说明: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平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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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8979593;文 军,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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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户资质要求: | |||||||
客户需提前在我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注册时间1年以上)、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 |||||||
五、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及注册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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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无质量异议,且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信誉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 |||||||
六、违约管理 | |||||||
(一)客商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用三个月,扣除该客商信誉保证金30%,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客商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用十二个月,扣除该客商信誉保证金50%,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 | |||||||
1、客商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2、运输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出现跑冒滴漏而未及时处理造成环境污染。 | |||||||
(三)客商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对违反《购销合同》相关条款、且拒绝按照条款规定执行的客商,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从记录之日起,5年内不得与驰宏锌锗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商授信及战略客商优惠政策。 | |||||||
(五)对违反《廉政合同》相关条款的客商,一经核实,退出客商名录,从记录之日起,8年内不得与驰宏锌锗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商授信及战略客商优惠政策。 | |||||||
(六)除上述情形外,对我公司合法权利造成损失的,一经核实,根据不利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该客商信誉保证金30%–50%。 | |||||||
(七)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商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八)合作期间,如因客商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商“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九)对违反诚信管理的客商,终生记入驰宏锌锗客商诚信档案。 | |||||||
七、其它要求 | |||||||
(一)未按要求进行客户注册、交纳信誉保证金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 |||||||
(二)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前提交报价单,并电话告知电子商务中心,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电子商务中心概不负责。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 |||||||
电子商务中心 | |||||||
2019年10月22日 |
1、以需方的检斤、化验数据(若仲裁以仲裁确定后结果)为结算依据,按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加权计算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 |||||||
2、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70%的货款,同时供方根据需方付款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合同执行),结算完毕后票款结清。 | |||||||
三、报价方式及报价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电子销售平台直接报价。 | |||||||
1、报价操作说明: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平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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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8979593;文 军,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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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户资质要求: | |||||||
客户需提前在我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注册时间1年以上)、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 |||||||
五、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及注册联系人:陈磊,电话:0874-8979587,何宇,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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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无质量异议,且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信誉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 |||||||
六、违约管理 | |||||||
(一)客商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用三个月,扣除该客商信誉保证金30%,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客商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用十二个月,扣除该客商信誉保证金50%,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 | |||||||
1、客商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2、运输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出现跑冒滴漏而未及时处理造成环境污染。 | |||||||
(三)客商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对违反《购销合同》相关条款、且拒绝按照条款规定执行的客商,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商名录,从记录之日起,5年内不得与驰宏锌锗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商授信及战略客商优惠政策。 |
(五)对违反《廉政合同》相关条款的客商,一经核实,退出客商名录,从记录之日起,8年内不得与驰宏锌锗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商授信及战略客商优惠政策。 | |||||||
(六)除上述情形外,对我公司合法权利造成损失的,一经核实,根据不利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该客商信誉保证金30%–50%。 | |||||||
(七)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商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八)合作期间,如因客商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商“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九)对违反诚信管理的客商,终生记入驰宏锌锗客商诚信档案。 | |||||||
七、其它要求 | |||||||
(一)未按要求进行客户注册、交纳信誉保证金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 |||||||
(二)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前提交报价单,并电话告知电子商务中心,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电子商务中心概不负责。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 |||||||
电子商务中心 | |||||||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