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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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年购置燃煤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 卫生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90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9年购置燃煤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9年购置燃煤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块煤、无烟煤、生物质颗粒,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块煤1180元/吨;无烟煤2500元/吨;生物质颗粒1510元/吨。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 货 期:从中标日期起3天内开始供货至本年度采暖期结束。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并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情况良好。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处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8A座1318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销售合同);
(3)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18年及18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4) 近三年(2016年-2018年)每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和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提供的查询结果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3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各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2-19栋路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处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8A座1318室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