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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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31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办批复,***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局交通警察大队环城路、茅店路半智能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CS- |
关键词: | 路 |
招标公告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环城路、茅店路半智能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2019CS-014
(二)招标名称: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环城路、茅店路半智能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预算与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彭购2019B000261200 |
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环城路、茅店路半智能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批 |
1 |
980000元(人民币) |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现场核查);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6)企业法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提供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 10月22日-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购买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争性磋商招标文时应提交: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且应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注明评标响应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9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帐号: 360 501 641 250 000 005 05)。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号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1号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十)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泽县双峰大道行政中心大楼西附楼三楼)。
(十一)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
(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九江市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