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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环境监测站红外测油仪及射流萃取器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环境监测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2
截止日期:2019.10.22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关键词: 环境监测
 
招标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

乙方:厦门昕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5]MB[DY]2019001的漳州市长泰环境监测站红外测油仪及射流萃取器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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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402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1 国内 114200 114200 吉林北光 JLBG-126U
合计: 1142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肆仟贰佰元整(¥114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玉泉路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主机:红外分光测油仪主机1台。型号:JLBG-126U(2)配件:硅酸镁吸附柱2只、企业标准油2只、油水分离柱2只、保险丝(备用)1只、红外分光测油仪软件(U盘)1个。射流萃取器1台,电脑1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次性验收:仪器安装调试合格,且正常稳定运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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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仪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 5 质保期满一年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3、第7条款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按照甲方应支付而未支付金额的0.2%支付逾期违约金。 10.2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供货的,甲方有权从合同设备货款中扣留迟交设备违约金,违约金为延期交货每1天按设备总金额的0.2%比例扣留。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2不可抗力。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运输灾害等特殊灾害)不能按时供货设备的,乙方应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能证明的书面通报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3不能交货、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60天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7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RMB100元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5%。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甲方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提供贰年的设备免费维修,除耗材,包括非人为故障维修、更换零部件等(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终生保养。质保金收回条件为:质保期满壹年后。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 乙方: 厦门昕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长泰县武安镇玉泉路1号 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宛路13号金铸创意园620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桂双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账号: 账号: 37570188000017733

签订地点:漳州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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