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部分景观面积暂定为21056平方米,含屋顶花园及相应建筑内涉及绿化部分的面积(按实际最终结算景观设计面积为准),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景观、标识(含室外及建筑内)、运动场地、道路及停车场设计(含面层划线),各设计阶段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1景观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发的除建筑底层平面外的所有景观设计,包括道路空间、屋顶花园、公共绿地空间、校区内部组团、架空层等的景观设计; 4.2结构水电工程:景观设计范围中机电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景工程等施工图的设计; 4.3红线外与市政连接部位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园林景观设计的均包含在此次设计范围内。 4.4室外及建筑内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桶、信报箱、各房间及设备房门牌)设计。 4.5校区内运动场地、道路及停车场设计(含面层划线)。 4.6 配合该项目的报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