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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分局看守所大院、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采购柴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2 标签: 北京市招标 看守所招标 柴油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2
截止日期:2019.11.13
招标代理: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   ****************受*****局**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局看守所大院、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采购柴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局看守所大院、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采购柴油项目 项目编号:ZRGY-CC
关键词: 看守所 柴油
 
招标公告正文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局看守所大院、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采购柴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局看守所大院、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采购柴油项目

项目编号:ZRGY-CCGP-191001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分局看守所大院、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采购柴油项目

数量: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保障分局看守所大院2019至2020年冬季供暖,以及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大院食堂厨房(烹饪用)燃料供给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汽油、柴油);3、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汽油、柴油);4、若供应商自己运输,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委托运输,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被委托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http://39.97.225.57/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682iWIw)点击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届时请法定代表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可不提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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