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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1 标签: 云南省招标 保山市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1
招标业主: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 区:保山市
内 容:监督索引号*****************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关键词: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0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各级政府领导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拟定并实施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和检查实施结果,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行政任务和临时性任务。

2.负责管理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人、财、物的培训、调配、管理和使用。

3.积极向上争取各种卫生计生项目并组织实施。

4.对全县卫生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上报。

5.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6.完成各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卫生计生队伍能力全面提升。一是班子建设持之以恒;二是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升温;四是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五是依法行政积极推进。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一是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医保体系支付方式;三是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四是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开展医共体建设;六是组织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3.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一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四是加快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五是对口帮扶协调加强;六是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七是急救质量提高;八是离任村医诉求妥善解决。

4.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加强档案管理;二是爱国卫生工作扎实;三是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四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五是加强免疫规划建设;六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七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八是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力度;九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一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二是计生民生措施全面落实;三是加强违法生育管理;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五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6.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有效。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二是加强检测、抗病毒治疗和干预;三是落实国家关怀救助政策;四是抓实防治项目质量;五是开展宣传教育。

7.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进。一是“三个一工程”达标;二是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扎实;三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四是抓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和“光明扶贫工程”;五是确保“四重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六是丰富服务形式和内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3.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昌宁县妇幼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昌宁县人民医院。

6.昌宁县中医院。

7.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

8.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

9.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

10.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

11.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

12.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

13.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14.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

15.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

16.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17.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18.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19,218,43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74,137.35元,占总收入的30.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84,279,870.02元,占总收入的67.8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64,430.23元,占总收入的1.45%。与上年对比增加60,507,207.41元,增长16.87%,

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收入3,288,522.38元;

2.公立医院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5,017,523.54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资金,增加收入12,473,591.17元;

4.公共卫生支出资金,增加收入7,134,056.0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89,927,181.50元。其中:基本支出353,644,070.49元,占总支出的90.69%;项目支出36,283,111.01元,占总支出的9.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676,008.52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293,467.98

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全额统筹支出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增加支出39,941,254.10元,主要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增加支出331,647.30元、公立医院增加支出32,592,941.84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支出9,143,511.80元、公共卫生增加支出4,727,333.62元、中医药减少支出726,137.95元、计划生育事务减少支出10,186,731.19元、医疗救助增加支出461,112.10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减少支出30,000.0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支出3,600,580.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3,644,070.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645,574.86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293,467.98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由社保全额统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增加支出48,939,042.84元,主要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增加支出331,644.30元、公立医院增加支出28,882,230.84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支出9,901,331.25元、公共卫生增加支出7,725,675.61元、计划生育事务减少支出474,939.16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支出2,573,100.00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01%,年人均183,563.5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99%,年人均264,087.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83,111.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59,566.34元,减少19.8%,主要原因为:

1.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增加支出3,710,711.00元;

2. 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项目减少支出757,819.45元;

3. 公共卫生项目减少支出2,998,341.99元;

4. 中医药项目减少支出726,137.95元;

5. 计划生育专项减少支出9,711,792.03元;

6. 医疗救助项目增加支出461,112.10元;

7.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增加支出1,027,479.5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30,23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0%。与上年对比减少14,110,703.75元,减少11.3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三支一扶”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22.4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467.98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事务等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5,458.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02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乡镇医院“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47,022.4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3,60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9,361,611.59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430,821.28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151,176.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339,60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4%。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资金3,540,798.30元、公立医院资金27,040,18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34,292,491.08元、公共卫生资金29,124,515.31元、中医药资金468,481.45元、计划生育事务资金618,545.49元、医疗救助资金461,112.1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4,793,483.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475.36元,完成预算的6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108.36元,完成预算的6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367.00元,完成预算的73.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公车改革,减少预算支出;二是公务接待资金—厉行节约,压减预算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3,576.26元,下降4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2,478.26元,下降4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098.00元,下降47.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公务用车,压减支出同比减少支出122,478.26元;二是公务接待资金,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同比减少支出61,098.6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108.36元,占66.05%;公务接待费支出66,367.00元,占3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108.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108.3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中医药、防艾、计生健康扶贫、防疫及卫生应急等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及病人急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3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3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督导、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829.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0,888.35元,减少50.87%,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254,981.70元;

(2)印刷费增加32,198.60元;

(3)手续费减少2,696.60元;

(4)水费减少2,829.20元;

(5)电费减少8,009.59元;

(6)邮电费减少13,312.13元;

(7)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00元;

(8)差旅费减少149,212.61元;

(9)维修(护)费49,056.29元;

(10)租赁费减少1,600.00元;

(11)会议费减少38,747.40元;

(12)培训费减少4,316.44元;

(13)公务接待费减少45,029.34元;

(14)专用材料费减少152,074.90元;

(15)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94,520.00元;

(16)专用设备购置费减少172,560.00元;

(17)劳务费增加19,548.75元;

(18)委托业务费减少7,720.00元;

(19)工会经费减少8,300.76元;

(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708.74元;

(21)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8,6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日常办公费86,1167.19元;

(2)印刷费58,874.20元;

(3)手续费2,543.40元;

(4)水费563.80元;

(5)邮电费31,262.91元;

(6)物业管理费1440.00元;

(7)差旅费7,362.89元;

(8)维修(护)费7,726.37元;

(9)会议费750.00元;

(10)公务接待费14,051.00元;

(11)办公设备购置4,440.00元;

(12)劳务费46,840.28元;

(13)委托业务费2,280.00元;

(14)工会经费56,999.24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79.72元;

(16)其他交通费用37,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资产总额477,795,583.50元,其中,流动资产136,978,864.82元,固定资产305,935,098.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5,809,581.03元,无形资产9,072,039.4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451,661.8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792,385.08元,固定资产增加4,689,976.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278,769.79元,无形资产减少309,469.39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

413,041.0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506.00元;出租房屋643.52平方米,账面原值973,746.4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3,780.5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18,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36,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2,2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2,2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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