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1 |
---|---|
地 区: | 浙江省 |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101752695057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阳光餐饮智慧化监管配套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9年度阳光餐饮智慧化监管配套服务 | 1 | 295000 | 项 | (一)提供网络服务 提供满足所有阳光厨房视频供公众访问的流量及能力,支持并发量至少300路阳光厨房视频顺畅访问。 (二)阳光厨房视频接入 智慧餐饮信息平台至少接入150家餐饮单位的阳光厨房视频,括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大中型餐饮单位等餐饮业态,并同步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监管数据总仓。 (三)系统间数据对接 1.确保智慧餐饮信息平台与杭州市城市大脑间有关阳光厨房视频、视频分析等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同步; 2.确保智慧餐饮信息平台有关阳光厨房视频、视频分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监管等数据实时同步至余杭区市场监管综合数据一库。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旨在落实《杭州市201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杭市管〔2019〕26号)及浙市监餐<2019> 3号《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阳光厨房”和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在2019年全面推行阳光餐饮智慧化监管,包括推广使用智慧餐饮信息平台,督促餐饮单位通过众食安企业端APP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公众参与学校、大中型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将阳光厨房视频接入杭州城市大脑等,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整体提升。需配套租用数据流量并开展阳光厨房接入、视频智能分析、数据对接等工作。 因上述智慧餐饮信息化系统、众食安企业端APP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杭州祐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由于本项目中的服务与该信息系统密切相关,只能从该供应商处采购,若由其他主体承接,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四)单一来源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祐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教路970-1号7幢2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程勋 | 中级 | 余杭区人力社保局 |
施鹤 | 中级 | 余杭区公积金中心 |
王维忠 | 中级 | 余杭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