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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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1 |
地 区: | 三明市 |
内 容: | ***奇韬镇奇韬村农村饮水工程自来水厂标准化建设工程 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泉宏招[****]DT***号 **和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屹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键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礼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奇韬镇奇韬村农村饮水工程自来 |
关键词: | 自来水 水厂 |
招标编号:泉宏招[2019]DT037号
福建和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屹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名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键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明礼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农村饮水工程自来水厂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农村饮水工程自来水厂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55915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91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应具有在大田县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依据田政办[2019]52号文执行;
3.5.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3.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7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下午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01日上午 09时00分前,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七楼);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电话: 13605966835,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电话:15959781723;联系人***
监督部门:奇韬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71001001000003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