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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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2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局***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由**省·***·**备案。以锦发改发【****】***号、义发改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局***派出所业务用房 |
一、招标条件 | |||||||||||||||||||||
义县公安局七里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备案。以锦发改发【2017】540号、义发改发【2019】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县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义县公安局七里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义县七里河政府南邻,东临锦阜公路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970.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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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19年11月18日 开工至 2020年05月16日 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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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本工程投标人均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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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投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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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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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2日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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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2日 08时00分至2019年10月2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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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项目名称:义县公安局七里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义县七里河政府南邻,东临锦阜公路。 建设规模:业务用房建筑面积970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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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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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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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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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博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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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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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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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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