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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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2 |
地 区: | 葫芦岛 |
内 容: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军*****部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军*****部队医院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军*****部队医院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HLD****-GZ** |
关键词: | 医院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2439部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超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HLD2019-GZ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2439部队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采购内容 |
01 |
提供超市经营服务的法人单位。主要销售医院官兵和来院患者日常所需的日用品、食品、饮料、水果、香烟类等所需品,不得销售其它生鲜、酒类、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生产或销售型企业,至少具有2家以上实体超市。3、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超市类企业特许证明。4、投标人在同期(180天以内)无军队采购中标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cn)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