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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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环**路三期(丹南路至**河路)白石区块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心**环** |
关键词: |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西路三期(丹南路至象山河路)白石区块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西路三期(丹南路至象山河路)白石区块房屋拆除工程
工程造价:约 26.1417 万元(其中房屋拆除:36 元/㎡*7261.58㎡=26.1417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规模:拆除面积为7261.58平方米.
招标范围:根据业主提供的建筑拆除及外运.
质量要求:合格。要求拆除后渣土清运干净、场地平整(按原场地标高控制)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入围象山县 2018-2020 年度象山县城投集团政府投资房建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另收银行手续费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线上操作)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线上点击缴纳保证金节点时选择年度保证后提交即可。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B幢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15700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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