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某客户基础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某客户基础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900X08N443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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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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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002万元(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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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针对专有云、专有网、云视频会议系统等进行集成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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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在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支撑软件的交付、软硬件设备的安装和应用系统的研发、测试、上线、验收(包括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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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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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2万元(含税价)。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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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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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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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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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①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智能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所有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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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两者项目名称、金额必须完全一致;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5)在招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上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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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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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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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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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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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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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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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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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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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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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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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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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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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2.1-2.2项内容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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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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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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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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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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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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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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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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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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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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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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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