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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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8 |
地 区: | 黄山市 |
内 容: | 高速下口至**村华桥G***道路清扫及保洁竞争性谈判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QMJKQ-******** 本项目高速下口至**村华桥G***道路清扫及保洁 已通过经开区管委会会议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建设单位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高速下口至高明村华桥G237道路清扫及保洁竞争性谈判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QMJKQ-20190903
本项目高速下口至高明村华桥G237道路清扫及保洁 已通过经开区管委会会议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建设单位为: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高速下口至高明村华桥G237道路两侧,道路、人行道、广场及绿化等市政设施。
2、清洁要求须达到路面、人行道及广场等范围内干净、无杂物,绿化带内无杂物垃圾(除绿化养护造成的以外)等。
3、负责道路、人行道、绿化带范围内乱停乱放及乱倒碴土、垃圾的管理,经劝阻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车辆要及时向经开区汇报。
4、保洁人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最低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
5、现场清扫人员需听从采购单位的临时指挥。
6、清扫及保洁考核详细经开区考核办法(见附件1)。
7、本次采购清扫及保洁期限为18个月。
8、采购控制价:65317.5元,具体工程量及控制价见附件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名资料和报名时间
1、供应商须报名,否则其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需提交的报名资料有: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
2、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在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携带报名资料到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三楼规建科)报名。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00时整。
2、开标地点: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评标办法
(1)投标人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
(2)投标报价必须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即: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谈判,谈判报价必须经过两轮及以上,第一轮为投标文件的书面报价,最后一轮为最终报价,但究竟采取多少轮谈判,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且应在最后一轮前告诉所有投标人下一轮是最后一轮,且做好每轮报价保密工作(对每个投标人须单独进行谈判及报价,不得泄露给其他的投标人)。最终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和第一轮报价及前一轮报价。
(4)采取最低价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
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考核办法
一、监管模式
成立检查小组,由经济开发区各园区责任人带队对清扫部位进行检查,检查模式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定期为每周一的下午,不定期为各园责任人每周两次(也可由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轮流检查)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以文字和图片模式报到指定人员处进行汇总。
经济开发区环卫清扫及保洁同时接受祁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监管与考核,如考核不达标按祁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考核办法执行。
二、质量标准
环卫清扫标准:总体要求为道路、人行道路干净整洁,通行畅通,绿化带内无杂物、垃圾。清扫人员每天自7:00-11:00、13:30-17:30必须在岗作业。
三、奖、罚标准
1、奖励:
在遇突击性检查时,清扫人员每天7:00以前、11:00-13:30、17:30以后在现场作业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每人每小时补助10元。
2、处罚:
?承包单位必须明确片区的清扫责任人,保证清扫责任人每天自7:00-11:00、13:30-17:30在岗,如发现不在岗则按旷工处理。对该清扫责任人片区内,一个月如发生一次旷工,降低总承包费用的0.2%,发现两次,第二次则降低养护总费用的0.4%,按此比例依次叠加。
②检查小组检查时,发现清扫不彻底,通知承包现场清扫人员后,还清扫不到位的,责令承包方更换清扫人员,承包单位拒不执行的,祁门县经济开发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③检查小组检查时,发现清扫不干净情况较严重、影响观瞻,发现一次扣除总承包费用的0.5%,发现后要求整改拒不执行的,由经开区聘请人员及时清扫,产生费用按三倍从总承包费用中扣除。发生要求整改拒不执行达三次,则中止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④检查小组检查时,发现道路、人行道、绿化带范围内有乱停乱放及乱倒碴土、垃圾,并且承包单位未进行劝阻的由承包单位自行处理,所产生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如不及时处理则由经开区聘请其他人员清除,所生产费用按三倍从总承包费用中扣除。
2019年7月1日
附表2:
高速下口至高明村华桥G237道路清扫及保洁控制价
序号 |
清扫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道路 |
M2 |
10720 |
1.2 |
12864 |
花池两侧各2米 |
2 |
人行道 |
M2 |
13400 |
1.2 |
16080 |
|
3 |
电子产业园东广场 |
M2 |
580 |
1.2 |
696 |
|
4 |
绿化带保洁 |
M2 |
8610 |
0.5 |
4305 |
|
5 |
垃圾桶收集及外运 |
月 |
12 |
800 |
9600 |
|
6 |
合计 |
|
|
|
43545 |
一年费用 |
7 |
|
|
|
|
65317.5 |
一年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