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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广州医院安全指示灯和指示牌采购竞价公告(第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17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民航**医院安全指示灯和指示牌   采购竞价公告          民航**医院邀请合格应邀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报价: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安全指示灯和指示牌采购         **.网上竞价采购内容:         本次购买的商品的品牌、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民航广州医院安全指示灯和指示牌  

采购竞价公告  

       

民航广州医院邀请合格应邀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报价: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安全指示灯和指示牌采购          

*2. 网上竞价采购内容:           

本次购买的商品的品牌、名称详见清单  

民航广州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安装新增项目(含安装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规格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金额  

 

综合楼  

 

1  

自带电源事故照明灯  

平安品牌  

PA-ZFZD-E2W-DT1  

盏  

103  

111  

11433  

 

2  

安全出口标志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41  

102.5  

4202.5  

 

3  

单向疏散指示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4  

102.5  

2460  

 

4  

双向疏散指示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  

102.5  

205  

 

合计  

18300.5  

门诊楼  

 

1  

自带电源事故照明灯  

平安品牌  

PA-ZFZD-E2W-DT1  

盏  

67  

111  

7437  

 

2  

安全出口标志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3  

102.5  

2357.5  

 

3  

单向疏散指示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1  

102.5  

2152.5  

 

合计  

11947  

总合计  

30247.5  

 

*3、最高限价:供应商单项报价不得超出项目表中单价限价和总价限价人民币30247.5元。以上报价包含产品费用及配送安装费用。           

4、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竞价人需满足竞价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否则竞价文件视为无效、其报价无效      

6、应邀文件有效期:自竞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成交单位报价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成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方同意,报价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不予改变。          

*7、竞价结束后,排名第一且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人需在3天内将纸质版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品牌方授权文件、货物样品送民航广州医院后,采购人组织人员确认样品是否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材料、样式等参数。逾期当视为放弃。              

8、竞价结果公示之前,采购人有权对竞价公告内容进行调整或者终止项目。       

9、采购人将对竞价人报价进行审核,如经采购人判定竞价人存在恶意低价竞争的,将被判定报价无效,废除竞价人资格。      

10.为防止有些供应商恶意报价,本院有权对各报价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是否具备供货的能力。      

11、本项目解释权归业主,竞价人是否中标,采购人有权不解释。      

*1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含安装验收完成。  

交货要求: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采购方。  

13、运输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组织货物供应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货物到达时,需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14、交货地点:民航广州医院后勤保障部     

*15、验收:      

1)验收由甲方与乙方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所有货物、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甲方要求。  

2)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中标人负责对承包范围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6、付款方式:交付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 卖方提供相应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7、售后服务:  

(1)货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卖方须提供不少于一年以上的免费上门维修维护的免费保修服务。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包安装、包调试、包正常运行;如确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亦须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换、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但甲方应给予合理费用。  

(3)有偿保修服务期内而需要维修或维护的,乙方仍应按本条约定的时间派员检查与维修,并确保优质服务和质量合格且能正常运行。有关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给予最优惠价格。  

(4)质量保修期满后,中标方对采购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提供“维修、维护及保养”等有偿服务,双方可另外签订《维修、维护及保养合同》。    

二、竞价方式:              

(1)*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供应商注册”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板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              

(2)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含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函扫描版以及合格应邀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不提交或提交的资料有误的视为无效),报价单必须逐条填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每次报价修改后需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版,如不提交或提交的报价单与网上报价金额不符的视为无效)。                

(3)以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结果:截止报价期限,根据电脑排名顺序选择前2至3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同时还需经过提供的货物样品照片比对(必要时供应商需提供样品实物),以及价格的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供应商。      

(5)成交标准: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6)联系人***

       电话:***

  (7)监督联系方式***

  * 三、合格的应邀人必须:              

(1)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法人企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3)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盖章)。      

(4)注册资金在5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      

(5)提供消防及安装资质相关资质。  

(6)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四、须上传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盖公章      

3、消防资质及安装资质文件           

 4、法人授权函(如应邀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应邀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询价编号为              的           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应邀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应邀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6、报价表  

民航广州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安装新增项目(含安装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规格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金额  

综合楼  

 

1  

自带电源事故照明灯  

平安品牌  

PA-ZFZD-E2W-DT1  

盏  

103  

 

 

2  

安全出口标志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41  

 

 

3  

单向疏散指示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4  

 

 

4  

双向疏散指示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  

 

 

合计  

 

门诊楼  

 

1  

自带电源事故照明灯  

平安品牌  

PA-ZFZD-E2W-DT1  

盏  

67  

 

 

2  

安全出口标志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3  

 

 

3  

单向疏散指示灯  

平安品牌  

PA-BLZD-I 1LROE2W  

盏  

21  

 

 

合计  

 

总合计  

 

 

 五、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  

    

甲方:民航广州医院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就采购安全指示灯、指示牌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一事订立本合同,并约定如下:        

1.货物情况   

卖方同意提供且买方同意购买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货物的品名、品牌、型   

号、单位、单价、数量及总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1。   

2.质量标准   

2.1 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存在材料、设计和制造缺陷,符合国家、   

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附件列明的标准。   

2.2 如交付的货物残损、短少或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不符   

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买方有权:   

(1)全部或者部分地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货物或者退回不合格货物,要求   

卖方返还全部货款或与不合格货物相对应的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   

担;  

(2)要求降低价格;   

(3)要求卖方修理、更换不合格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或者  

(4)按照事前双方协商一致的费用对不合格的货物自行修理或请第三方修   

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5)要求违约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标准   

的货物的价款、检验费、修理费,以及因换货、退货而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   

和仓储等费用和其他损失。   

3.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侵犯或不正   

当使用。如果任何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利益提出主张,或声称货物侵犯或不正   

当使用其知识产权而起诉买方,卖方应当就上述主张和诉讼对买方进行赔偿、为   

买方辩护并保证买方不受损害。   

4.包装、装卸和运输   

4.1 卖方应根据货物自身特性以及运输、装卸的要求,充分考虑华南地区的   

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等运输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采取防潮、防锈、防尘、   

防碎、防震及防霉等措施,妥善地包装、装卸、运输和储存货物,确保货物安全、   

完好抵达买方指定地点。  

    4.2 由于不当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的,由卖方负责在   

原定交货期限内免费更换并承担买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5.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交付本合同所约定   

的全部货物。卖方交货时,应将送货到达时间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视情况要   

求卖方延迟交货时间。   

5.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3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5.4 买方于收到货物后 2 个工作日内应进行货物检验。买卖双方应派出代表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检查,符合合同规定的,卖方出具验货记录两份,买卖双方共同签收并各执一份。   

5.5 发现货物和不符合约定的,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在异议没有得到解决前,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货款。   

5.6 依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方法不能确定的,或只有在实际使用中才能确定的   

质量瑕疵,买方不受5.5款期限的限制。   

5.7 卖方于双方签订验货记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负责货物的安装和调试,承担安装调试的相关费用。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以及合   

同约定的,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不合格的,卖方应在 2 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安装调试,直至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双方才能签署验收单。   

5.8 卖方无法在买方收到货物后 15 个工作日内调试合格的,应向买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   

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现场培训   

6.1 卖方要对买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所有培训   

使用中文进行。   

6.2 卖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三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培训前,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要一并提交买方批准。买方认为培训人员   

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6.3 卖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通过培训使买方技术人员能够   

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6.4 卖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买   

方不再提供。   

6.5 现场培训完成后,买方向卖方签发现场培训完成证明。   

7.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当买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接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共同签   

收的验收合格书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买方。  

8.价格   

8.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单价见本合同附件。   

8.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提供的价格应为含税的售价,涵盖任何可能的   

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等有关的支出和花费。买方无义务向   

卖方支付或报销任何本合同中未规定的其他税收或费用。   

8.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以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   

点,并经买方检验合格、接收货物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包装以   

及运输、仓储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   

9.付款   

9.1 付款方式   

卖方按照买方实际订单需要,交付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   

卖方提供相应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9.2 议付单据   

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买方合法要求载   

明的其他内容;   

10.货物保修期   

10.1 合同货物保修期为1年,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   

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按优惠价格与买方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10.2 卖方在广州市内应设立或委托有关专业部门作为本货物的常驻维修机   

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 24 小时内提供的,在接到维保通知后必   

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如卖方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负责   

修理,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 保修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   

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1.保险   

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为派往买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所投的   

人身险等其他有关险种,一律由卖方负责。   

12.违约责任   

12.1 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逾期交货满 30 个工作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的货物规格、型号等与约定不符,或货物缺少零配件,或缺少必要的技术资料,或货物质量不合格等,   

视为卖方未交付货物,卖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及买方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外,还应按本条款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2.2 买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0.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 1%。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其可免于承担由此产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可   

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超出受影响一方控制,且不能通过合理的谨慎操作而   

避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火灾、爆炸、地理变异、洪水、地震、   

浪袭、雷击、战争、疫情或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件。然   

而,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的不足或短缺不属于超出本合同一方合理控制之外的   

事件。  

13.2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继续或者完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立即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 7 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措施以尽量减少和减轻相关损失和损害。   

13.3 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是否履行   

或者如何履行等相关事宜。   

1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   

规和规章。   

14.2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选   

择下列方式(1)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于广州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将为终局的,对双方具约束力。   

败诉方将承担并支付所有的仲裁费用。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在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其它义务。   

15.变更和解除   

除法定事由及本合同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并   

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6.效力和文本   

16.1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是双方关于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唯一的合同,并取代双方之间此   

前与本合同项下事宜有关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意向、备忘和沟通。   

16.3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采购货物清单   

2.卖方公司资质及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甲方(盖章):民航广州医院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盖章):         

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G34097126B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单位地址:***

电话:020-86122413                     电话:***

账号:44001490106050381935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   开户银行: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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