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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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关键词: | 监狱 |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凤城监狱 |
采购执行编号: | FC19024 |
采购品目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项目内容 | 重庆市凤城监狱现有消防报警系统系分三期建设,第一期为A、C厂房消防报警系统,第二期为B厂房及综合楼消防报警系统,第三期为办公楼车库消防报警系统。三期消防报警系统共设置烟感探测点位1590个,其中:第一期649个、第二期924个、第三期17个。第一期消防报警主机位于AB门安全检查区域,该主机电路板现已烧毁;第二、三期消防报警主机位于综合楼一楼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整改工作要求,结合重庆市凤城监狱实际情况,拟对三套消防报警系统进行融合及搬迁,整改内容如下: 1.对原三期建设的消防报警主机进行融合,将第一、三期建设的消防报警系统回路板转移布设在第二期建设的消防报警主机上,形成一套消防报警系统。 2.将消防报警主机搬迁至监狱指挥中心,解决无人值守的安全隐患。 3.确保消防报警系统顺利融合,降低建设成本 |
采购预算 | ¥80,000.00 |
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协信阿卡迪亚江山公馆D5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因原有第一、二期消防报警系统均由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顺利融合,降低建设成本,此次消防报警系统融合及搬迁工程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联系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洽谈,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 1.确定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采购单一来源的理由:我狱三期消防报警系统共设置烟感探测点位1590个,其中:第一期649个、第二期924个、第三期17个。第一、二期消防报警系统(烟感探测点位共1573个)均由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该公司掌握了原消防报警系统的信息端口参数、点位分布等技术参数。第一期消防报警系统主机电路板已经烧毁,需进行参数恢复,为确保系统融合时技术参数保持一致性并完整恢复、顺利融合,以确定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宜。 2.确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庆市财政局2016年12月21日下发的《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狱原第一、二期消防报警系统建设投资金额约230万元,本次消防报警系统融合工程费用为原采购金额的3.5%,消防报警系统融合项目属于后期配套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即“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配套服务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19年10月17日 12:52 - 2019年10月23日 17:00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