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医院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按国家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表;2)按国家规定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或备案表;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次招标接受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医院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医疗设备
2、招标编号:SHXM-14-20191010-048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19-z93559,14-19-z93560,14-19-z93561,14-19-z93562,14-19-z93563,14-19-z93564,14-19-z93566,14-19-z93567,14-19-z93569,14-19-z94406,14-Q19-04227,14-Q19-05230,14-Q19-05231,14-Q19-05232,14-Q19-05233,14-Q19-05234,14-Q19-05235,14-Q19-05236,14-Q19-05237,14-Q19-052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10个包件,各包件是相互独立的,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包件如下:第一包:自动体外除颤器/数量2,预算8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二包:除颤起搏监护仪/数量6,预算4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三包:除颤监护仪 /数量18,预算9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四包:输尿管软镜B/数量1,预算35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五包:输尿管软镜A /数量1,预算35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六包:呼吸机(新生儿无创)/数量2,预算23.8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七包:呼吸机(无创) /数量18,预算43.2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八包:高频氩气刀(外科)/数量1,预算6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九包:高频氩气刀(内镜科)/数量1,预算4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十包:脊柱微创内镜系统/数量1,预算15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5250000.00元(国库资金:1575000.00元;自筹资金:3675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17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4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7 09:00:00至2019-10-24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0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49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021-54679568-16206*5咨询!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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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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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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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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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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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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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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