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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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5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物临时存放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物临时存放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物临时存放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物临时存放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19】1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循环经济园区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厂内
2.2 建设规模: 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物临时存放场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物临时存放场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本工程基础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上部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具体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2006726.94元;最高投标限价:10806054.25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其他:
(1)投标人近两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有1个承包合同金额达到75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钢结构”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列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质范围以外的非主体工程允许分包,分包人资质满足拟分包工程资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后方可进场,投标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提供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1)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2)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结束当日内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否则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5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ah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 人: 常赞 法定代表人: 顾凌波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循环经济园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909室
邮 编:231300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 朱垒 联 系 人***
电 话: 17730041217 电 话: 0551-62220234/1385600612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769368129@qq.com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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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