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5 |
---|---|
截止日期: | 2019.11.05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武警某部训练场及训练用房项目已经由**省·****·***备案。招标人为**武警某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机动总队工兵防化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武警某部训练场及训练用房项目四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 |
关键词: | 训练场 |
一、招标条件 |
武警某部训练场及训练用房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备案。招标人为兴城武警某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机动总队工兵防化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武警某部训练场及训练用房项目四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武警某部院内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A3205820001000576004001武警某部训练场及训练用房项目四次公告训练场及训练用房16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开标时须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ocalhost:8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
六、其他说明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兴城武警某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机动总队工兵防化支队招标代理机构: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张助理联系人:金玉凡电话:0429-2456311电话:0429-5353000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