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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太湖新城片区公安关于太湖新城片区公安项目建设监理服务(2019年)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1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15
截止日期:2019.11.04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 受*****区**局****片区**委托,***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片区**项目建设监理服务(****年)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WJ-C-***号 二、采购内容:****片区**项目建设监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受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太湖新城片区公安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太湖新城片区公安项目建设监理服务(2019年)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WJ-C-046号

二、采购内容:太湖新城片区公安项目建设监理服务(2019年)

(一)监理总体要求

鉴于2019年度吴江区太湖新城片区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用面广,复杂程度很高。为此,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和系统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二)监理服务范围

本监理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针对吴江区太湖新城片区公安信息化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参与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调研、总体设计方案、总体实施方案、软件开发、设备购置、系统集成调试、系统测试、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做好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监理单位在项目中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方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方,协调建设方和承建方的关系,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三)监理服务周期

吴江区公安局太湖新城片区公安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开始,直到所有监理项目终验合格并通过审计(如有审计)止。

(四)监理服务要求

监理单位要求:

 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监理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经营性的隶属关系和雇佣关系,业绩和履约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管理设备先进、监理技术班子力量强、报价合理、工程质量和工期有保证。

(五)监理项目组要求:

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监理工作组所有成员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证书,监理工作组至少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2名,至少两人常驻现场。每位成员具有项目经验,并明确工作分工,若人员不足的,由监理单位增派人员。供应商须承诺为项目组配备专用车辆,车辆须为投标人所有或常驻现场监理工程师个人所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信息。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以保证项目监理工作有效开展,所有人员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作背景调查。在项目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监理组人员配备表等标准格式。如招标人认为监理工作组人员、设备和技术力量不足的,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增加、更换监理人员,以及添置监理设备。并且响应人书面承诺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更改。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资格,至少5年以上工作经验,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资格,至少3年以上工作经验。

除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项目监理组人员。若需更换,须经业主批准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如擅自更换,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监理工作中,如发现监理人员不能很好的履行监理职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场,并由监理单位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建设单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不得拒绝或拖延。

监理工作小组须在业主指定工作地点,提供每周7天*24小时服务。监理工作人员在业主单位工作时,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和制度。业主将为监理人员免费提供必须的办公用房,但必要的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由监理单位自备。

如经业主方及第三方查实,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与被监理单位发生非正常经济往来及其他徇私舞弊情况,业主方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或更换全体监理项目班子,情况严重的,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按自身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应及时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商讨处理意见,做好服务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26.4万元。

最高限价:26.4万元。

预算控制监理费率为2%。

四、服务时间: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并通过审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

2、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231.163:7090/wjhy/)的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代理机构需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选定开标(或谈判等)项目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供应商若参与绿化、保洁、物业、电梯、家具5大类已实行网上开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采购文件解密。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将自动推送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或者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

(五)补充通知。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联系方式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一)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 朱工 qq578897795

电话18896522920

(二)办理江苏CA锁、续费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3楼70号窗口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512-68701110

七、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4、联系电话***

5、通讯地址:***

八、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1月4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13: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详见大屏幕)

2、磋商时间:2019年11月4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详见大屏幕)

九、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

联系人***

十、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太湖新城片区公安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监督机构: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电话:***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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