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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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2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 JSDZ(****)XTCZ(T)-*** **************对解台船闸闸区房屋修缮工程(发配电间、仓**库、航管中心及部分室外厕所修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省解台船闸管理所 *.地址:******大吴街道**省解台船闸管 |
关键词: | 船闸 仓库 |
项目编号: JSDZ(2019)XTCZ(T)-001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解台船闸闸区房屋修缮工程(发配电间、仓库车库、航管中心及部分室外厕所修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江苏省解台船闸管理所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三、项目编号
JSDZ(2019)XTCZ(T)-00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解台船闸闸区房屋修缮工程(发配电间、仓库车库、航管中心及部分室外厕所修缮)
2.数量:1项
3.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发配电间、仓库车库、航管中心及部分室外厕所修缮。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68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谈判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早9:00至下午17:00, 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1202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每份。
十、谈判有关信息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4:0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4: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号楼12层1208室。
4.谈判时间:2019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4:30,
5.谈判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号楼12层1208室。
十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静 联系电话***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