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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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南通市公安局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交通警察 |
关键词: | 技术检测 机动车 |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智能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部分)。
4、竞争性谈判响应函(格式参见第七部分);
5、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6、企业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谈文件第七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二)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递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由代理机构当场查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银行账号:107094010400130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钟秀支行
(三)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系统开发,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四)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代理机构发出的为谈判文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2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1号交警支队8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沈继佳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4号蓝鸟彩印1号楼A1区5楼
联 系 人:朱圣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