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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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 项目编号:FNCG[****]***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救护车 医院 |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
项目编号:FNCG[2019]24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
2、项目概况: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主要内容为3辆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32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监护型转运救护车采购,本次采购服务分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5、供货、安装及服务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保期两年。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车辆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产品。3、提供“除颤监护一体机”、“急救呼吸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提供投标人的范围涵盖“除颤监护一体机”、“急救呼吸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2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审计局大楼(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