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5 |
---|---|
截止日期: | 2019.10.22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华诚官河湾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名称 **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华诚官河湾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041906210101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2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751.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198.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553.45平方米。 |
||||||||||||||
建设地点 |
江洲南路东侧,鲍中路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 18: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 18: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泰州市区(不含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泰州市住建局备案登记手续;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付款方式: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50%,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如工作量有变化按实际工作量结算);5、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城大厦B座6楼010室持单位介绍信和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附件 |
|||||||||||||||
|
|||||||||||||||
联系方式 |
|||||||||||||||
*** | 泰州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电话 |
|
电话 |
13515159751 |
||||||||||||
传真 |
|
传真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投标确认函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华诚官河湾材料检测工程招标文件已取得,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日程安排无异议,我公司一定准时参加投标活动。
特此告知。
(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日 期:
承诺书
泰州华诚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