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抢险救灾工作手册出版印刷”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说明:单一来源采购出版社对手册(约325页)进行编辑、排版,按照甲方要求对手册内容进行调整,精细制作及优化封面、各相关图片、各思维导图,申请获取图书版号正式出版印刷(彩色印刷),同时彩色印刷2500份左右发至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该项目两次询价采购均无足够承包商报名导致流标,首次询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8月13日,8月16日当日临近“标书购买截止时间”,报名不足三家,将“购买标书截至时间”延迟至8月23日仍无充足承包商报名。
经对项目分析,第二次询价采购时对该项目大幅降低专项资质要求:将“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应至少有十项电力行业图书出版业绩”资质要求降低为“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应至少有两项电力行业图书出版业绩”。保留必要的“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条款。二次询价采购公告于9月9日发布,截至9月17日(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仅有一家单位购买标书,对项目表示出意向。
经深度分析,该项目并未设置限价,不存在因资金过低等原因对承包商缺乏吸引力的情形。两项专项资质要求,分别为对出版社的基本条件要求(印刷书籍具备版号)以及对出版书籍必备的经验要求(具有电力行业书籍出版经验)。不存在不适宜的或排斥潜在承包商的高门槛条款。因此,两次询价采购失败充分体现了各出版社因自身其他原因无投标意愿。
以上情形满足《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5.9.1.2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第二次仍然失败”的条款。且为确保项目可正常开展,经与二次询价时唯一购买标书的承包商(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沟通,该单位仍有应标意向。故申请该项目后续通过单一来源形式采购“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服务。
五、拟采购单位: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璐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六、公示期:自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
七、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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