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春路杨新港桥唐家浜桥工程设计前期工作费及放鹤路横沥泾桥抢修设计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包件一、包件二:具有国家住建部批准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及其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包件三:具有市政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90(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春路杨新港桥唐家浜桥工程设计前期工作费及放鹤路横沥泾桥抢修设计费
2、项目编号:SHXM-00-20190923-24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z74946,12-18-z74947,12-19-z725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完成闵行区中春路杨新港桥、唐家浜桥工程前期工作费及放鹤路横沥泾桥设计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包件一:中春路杨新港桥:20.6万元包件二:唐家浜桥:20.69万元 包件三:放鹤路横沥泾桥:22.22万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635100.00(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351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规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14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16 0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国家住建部批准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及其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原件扫描件)及市政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彩色)注: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4 00:00:00至2019-10-16 0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10-1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10-17 13:0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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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公路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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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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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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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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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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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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