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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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致各供应商: **************受******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越溪溪翔一、三区(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第*项内容修改为: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小区 |
致各供应商: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越溪溪翔一、三区(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第4项内容修改为: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本通知为RHZH2019-WZ-G-006-A号标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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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招标人: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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