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水电改造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水电改造项目,现对学校内实验室水电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全部完工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每延误一天,则扣除中标价的0.3%作为违约金)。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及其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 30到11: 00,下午14: 30到17: 3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政务中心大楼(阜宁县香港路549号)904室,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无主要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联系方式***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