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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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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02标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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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建设2013-2018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锡发改基础[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无锡 工程规模: /(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计划监理期限: 7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44.2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监理:01标工程刘潭站(含)~体育中心站(含)8站8个区间及天河停车场出入场线; 02标工程隐秀路站(含)~贡湖大道站(含)9站9区间及具区路场段出入段线。 工作主要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及装修工程施工监理01、02标:1)风水电设备安装的施工监理服务; 2)装饰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3)风机、风阀、消声器、变频多联空调、污水密闭提升装置、车站潜污泵、区间潜污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应急电源、环控电控柜、LED照明灯具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管理服务工作。 4)石材、搪瓷钢板、顶面金属天花、广告灯箱、导向、不锈钢制品、钢结构、VRV外机,冷却塔围栏等装修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管理服务工作。(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标段划分: 2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8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内(2014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2日)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水电设备安装或装饰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合同金额≥350万元(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下列资质之一,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等; (4)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对标段中所有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服务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后审: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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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 (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年期内(2014年10月12日至至2019年10月12日)担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 (2)提供项目负责人*** (3)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或机电安装),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4)项目负责人*** (5)取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6)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业主完工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②业主证明/验收报告:需反映项目验收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证明/验收报告所载验收时间为准。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未办妥入库的业绩证明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及业绩认定的依据。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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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2日 9:00 时至2019年10月25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0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开标室9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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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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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620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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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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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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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蒋臣玉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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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1960113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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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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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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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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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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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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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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