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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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5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窖乡****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财政局以房财政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本招标项目南窖乡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 房财政采【2019】4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2019-1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本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
招标预算金额为:1277.83万元(本项目进行结算评审,结算价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11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5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3.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7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招用本地农民不低于60%;
3.8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12日至 2019年10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9年10月 12日至 2019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年11月05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站上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南窖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邮 编: 102488
联 系 人***
电 话: 010-69369063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4398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