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已由 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 以金发改投资备【2018】28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施工招标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6870万元(其中市政综合约3800万元)。模拟城市道路约3500㎡;循环道路及场地其余部分25018㎡;场地绿化约34000㎡;雨水管道3990m;污水管道1023m;给水管道2450m;配电及智能化等;综合楼1座,总建筑面积12680.44㎡,建筑高度22.80m,6层,采用框架结构,工程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叠合板及装配式混凝土楼梯。 2.1.3合同估算价:约 687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20日 2.2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至当年底前,支付合同价的 40%;第二年付至决算审计价的 70%;余款第三年付清(3%质保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 9)、特殊说明事项 ①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⑴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⑵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⑶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⑷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②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③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④本项目采取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每天上午8:00、下午2:30刷脸考勤,以电子设备自动采集汇总图片上报县建筑管理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且在重要施工工序和施工节点上述考核人员均须到现场工作,满足刷脸考勤规则。具体罚则详见施工合同专业条款第3.2条3.2.1款。项目开工第一周,如上述人员不满足考勤要求的,招标人可认定中标单位存在挂靠或非法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建筑管理部门进行信用考核。 10)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叁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9年 11月 6日上午10时00 分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十、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