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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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居民用户正常生活、取暖用煤需求,我单位拟采购清洁煤炭*.**万吨,供货方按要求将货物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预算情况: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财政资金。财政补贴***元/吨,其中***财政补贴**元/吨,***财政补贴***元/吨。其余由农户自筹。 |
关键词: | 街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居民用户正常生活、取暖用煤需求,我单位拟采购清洁煤炭6.57万吨,供货方按要求将货物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预算情况: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财政资金。财政补贴200元/吨,其中潍坊市财政补贴20元/吨,青州市财政补贴180元/吨。其余由农户自筹。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品目代码 |
品目名称 |
采购清单 |
G0102 |
其他货物(耗材类) |
详见招标文件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促进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实现天蓝水清地绿。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15日前全部配送完成。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019年12月15日前全部配送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孟航 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莹莹、李秀兰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