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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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3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各有关单位: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大国,同时又是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之一。我国化学品的生产与使用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涉及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做好化学品管理工作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多边环境国际公约要求相比,仍 |
各有关单位: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大国,同时又是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之一。我国化学品的生产与使用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涉及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做好化学品管理工作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多边环境国际公约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全球环境治理,应对多边环境协定数量激增带来的“条约拥堵”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一直致力于推动化学品和废物相关多边环境协定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但我国对相关多边环境协定的协同增效研究还较为薄弱。
为提高我国履行相关环境公约以及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机构能力,我中心开发了“中国加强履行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以及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的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对我国有关化学品和废物管理现行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以及相关多边环境协定协同增效的研究,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加强各管理部门化学品和废物 管理的沟通协调能力,提高我国履行相关环境公约以及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机构能力。
一、工作目标
此项工作大纲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及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SAICM)的多边环境协定协同增效的决议,以及相关国家多边环境协定协同增效的政策及经验,结合我国化学品和废物管理现状和需求,提出我国化学品和废物多边环境协定的协同增效政策建议。
二、工作内容
此项咨询服务工作预计将进行的任务和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多边协定协同增效管理进程研究
研究UNEP有关化学品和废物相关多边环境协定协同的进程,梳理和总结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以及SAICM有关多边环境协定协同增效的决议及动向,以及对各国履行相关多边环境协定的可能影响,完成《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多边协定协同增效管理进程研究》。
2、相关国家化学品和废物多边环境协定的协同经验和案例研究
了解日本、欧盟、泰国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SAICM等多边环境协定协同增效相关的政策、实践经验等,并评估其实施效果,完成《国际化学品和废物环境国际公约协同增效研究》。
3. 我国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多边协定协同增效研究
在研究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SAICM有关公约协同增效要求,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公约协同增效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化学品和废物环境国际公约履约情况,以及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分析我国公约协同增效的差距及可行性,提出完善我国多边环境协定协同增效的政策建议,完成《我国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多边协定协同增效研究》。
4.化学品和废物环境国际公约以及SAICM有关技术文件研究
搜集和整理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和SAICM有关的技术文件,分析其对公约协同增效的支持作用,结合我国履行化学品和废物环境国际公约相关技术文件、标准等的实施情况,完成《化学品和废物环境国际公约以及SAICM有关技术文件研究》,并选择其中重要的至少4份技术文件编译为中文。
三、产出报告及进度要求
本咨询服务主要产出是:
产出1:实施方案(中文);
产出2: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多边协定协同增效管理进程研究(中英文);
产出3:相关国家化学品和废物多边环境协定的协同经验和案例研究(中英文);
产出4: 我国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多边协定协同增效研究(中英文);
产出5:化学品和废物环境国际公约以及SAICM有关技术文件研究(中英文);
产出6: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和SAICM有关的4份技术文件中文版(中文)
本咨询服务时间约为8个月。
四、资质要求
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具有5年以上化学品、废物管理相关政策、标准等的研究基础(每提供一个项目经验得30分,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
3、熟悉多边环境协定要求,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
4、有为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支撑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
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化学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明);
3、具有5年以上的环境领域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项目团队成员:
4、项目组成员至少2人具有环境、化学等相关领域硕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
5、有3年以上的环境领域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研究相关工作经历;
6、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等环境国际公约以及化学品和废物国际、国内环境管理政策、标准者优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感兴趣的单位可向如下联系人免费索取详细的建议书征询文件(含工作大纲、简历模板)。
联系人:王钼婕
电 话:010-82268959
传 真:010-82200527
电 邮:wang.mujie@fecomee.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穗子
电 话:010-82268849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xiao.suizi@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 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