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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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2 |
地 区: | 汕头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莲华镇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区莲华镇**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招标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区莲华镇**村。 *、建设规模:莲华镇**村文化活动中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莲华镇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招标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
2、建设规模:莲华镇东光村文化活动中心,莲华镇东光村卫生站,莲华镇隆城体育公园工程。招标控制价1203773.4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8311.87元。
3、计划工期:工期18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莲华镇东光村文化活动中心,莲华镇东光村卫生站,莲华镇隆城体育公园)的施工图纸和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前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竞投人应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 -11:00到工程招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取得经联社的《踏勘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6、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工程备料款;
(2)工程量完成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量全部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协商支付。
(4)工程合并发包,分项验收、结算。
7、拟采用的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优化“二次加权平均法”评定,有效数字取小数后二位。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法:采用工程招标控制价减去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作为定标的计算基数P,降点浮动幅度和有效报价为下浮5%~10%。
由经联社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三名评标专家库具有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议定降点数,计算其数值为Y(P乘以降点数)。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降点数,计算其平均数为X(P乘以降点数)。取X和Y的平均值为Z,则Z为定标标准值。当投标报价中低于(含等于)Z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时,取投标报价中低于(含等于)Z值且最接近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投标报价中低于(含等于)Z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两名时,则按投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假设有两位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则由两位中标候选人抓阄决定最终中标人。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参加投标者须为澄海区内,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2、招标公告发布于东光经联社公告栏和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网(http://220.249.204.70:3024/index.shtml)。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及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17: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5:00,地点为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委会。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
六、有关要求
1、递交投标报名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踏勘证明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报名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没有中标的,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三日内到招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三名评标专家库具有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定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交易时由莲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并指导村进行交易操作。
3、投标有关文书将采用统一格式,投标人可向东光经联社领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署名的形式向东光经联社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东光经联社公告栏上公布。
附件:投标人须知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经济联合社
2019年10月11日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经济联合社 |
地址:*** |
||
联系人:张天凯 电话:*** |
||
*** | 项目名称 |
莲华镇东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1.1.3 |
建设地点 |
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 |
1.1.4 |
工程承包方式 |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 |
1.3.1 |
招标范围 |
按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工期180个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
1.4.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
澄海区内,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1.5.1 |
勘察现场 |
2019年10月18日9:00-11:00 |
1.6.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6.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17时正 |
1.7.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 |
1.8.1 |
分包 |
不得违法分包,不得转包 |
2.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17时正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15时正 |
3.1.1 |
限价范围 |
工程招标控制价降点5%~1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列入招投标竞价范围。 合同价=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3.2.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算起30个日历天 |
3.3.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2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户名: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经济联合社 账号:80020000002902167 开户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华信用社 |
3.4.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每一页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标明的要求签字及盖章,并密封,信封表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
3.4.4 |
投标文件内容及份数 |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书,拟派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踏勘证明,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4.1.1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莲华镇东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
*** | 递交投标报名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 |
4.2.2 |
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委会 |
4.2.3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
时间:2019年10月22日14:30-15:00 |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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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2日15:00正 |
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光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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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部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顺序。 |
6.1.1 |
交易工作小组的组建 |
人数: 7名 |
构成:村二委干部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4人及镇干部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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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24000.00元作为履约担保。 |
8.1.1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
9.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本次招标活动时间以村公告栏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表为准,请投标人密切留意。 二、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无偿归招标人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