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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5709]2019年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10
截止日期:2019.11.06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号”批准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
 
招标公告正文

2019年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9年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9〕208号”批准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运营维护(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会区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新建2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单个站点处理规模20至160吨/天,总规模共计1350吨/天,新建管
径300毫米至400毫米的配套污水管73.27公里,服务人口约1.47万人。

本项目拟采用EPC+O模式,投资估算约为779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及造价咨询费(含估算、概预结算编制审查费,施工现场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费)为323万元,临时外水、外电、外路费用及联合试运转费为126万元,建安费为5923万元,设备费约为998万元,运营维护费428万。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若实施前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以上工程的EPCO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运营维护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合作期限

建设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确保2019年12月底主体工程完工,可通水运行),暂定运营维护期3年。

2.4 建设地点:新会区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

2.5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不含一级或二级临时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5)设计负责人***

3.2本次招标2019年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须以运营方作为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但本项目运营单位除外)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6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月 10日至2019年10  月14  日,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窗口42号(地址:***

投标登记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若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收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方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5)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加盖公章;

    (6)施工方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不含一级或二级临时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

(7)设计方负责人***

(8)《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提示:如已登记,但不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撤销登记或在投标截止前未递交投标放弃函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但本项目运营单位除外)将会被扣信用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1 月6日9时40 分,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10 时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11 月6日10 时0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4开标室。

注:(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安排及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5.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 万元,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1号    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

电话:0750-6133125电话:***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2019年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一,为联合体成员二。各联合体成员分工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1、联合体有多个成员组成的,可以按照本格式扩展;

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件:
招标公告--2019年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2019.9.3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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