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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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31 |
招标代理: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医科大学**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科大学**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医科大学**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年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院 大学 医疗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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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 11: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16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保健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EGD-ZT199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设备名称和数量:助产训练模型1台、新生儿气管插管模型1台、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练习模型1台、分娩机转模型1台(子包1),最高总限价:260,000.00元;
纯水仪1台、无管道通风橱1台、生物安全柜1台、净化工作台1台、自动分析心电图机1台(子包2),最高总限价:325,000.00元。
2、包一项目助产训练模型、新生儿气管插管模型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进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经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练习模型、分娩机转模型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以进口产品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中助产训练模型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包二项目纯水仪、无管道通风橱、自动分析心电图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进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经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生物安全柜、净化工作台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以进口产品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中纯水仪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3、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包内的全部货物投标,不允许对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投标时可只投其中某一子包,也可同时参投多个子包,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金来源:子包1为财政资金,子包2为自筹资金。
5、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内任意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表2.13);3、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