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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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0 |
地 区: | 聊城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年**交警大队*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约***.******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2019年莘县交警大队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约635.66742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安全文明实施。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项目要求。服务效率:满足项目要求。
8、项目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3日,不少于三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0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联系人:成庆春 联系电话***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UFfuc1ERY2e6FgFCSxkGg
提取码:dc0y
发布人: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