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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粉乡高坪街风貌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10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柳州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10
截止日期:2019.10.30
地 区:柳州市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粉乡**街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 以融发改规划【****】**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香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
关键词: 改造工程 街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粉乡高坪街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规划【2019】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高坪街  

建设规模: 风貌改造80户,其中建筑物169栋,立面面积10931平方米;给排水提升工程1000米;安装路灯20盏。

合同估算价: 549.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立项批文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风貌改造、给排水提升工程、安装路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liuzhou.gov.cn)的“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10月30日09 时30分,地点为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柳州市公共资源开评标系统验证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专职投标员还须持联合体投标单位主体单位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香洲街54号     地 址: 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     

                     低层住宅区3-1-3号

联 系 人:  林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772-5958080                      电    话:  0772-2990355              

 

 

 

 2019 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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